关于报销公务接待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15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太阳城app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澳门太阳城app发[2015]42号),现对学校公务接待费报销具体要求进行说明:
1.公务接待费是指从学校财政性资金列支的,用于公务接待的费用。公务接待费主要为餐费和住宿费、租车费。其中餐费报销标准执行《太阳城app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澳门太阳城app发[2015]42号)文件,住宿费报销标准参照学校差旅费北京地区住宿标准。
2. 公务接待费实行预算管理。校内预算安排的资金列支公务接待费,需在每年预算申报期间,制定年度预算报财务处。
办学收入或院(处)长基金列支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经费卡上年公务接待费实际列支额度。
科技协作中产生的公务接待费,报销标准参照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3. 报销公务接待费,需提供学校邀请函或来访单位派出函(可用复印件)、公务接待处理笺和公务接待用餐清单、财务票据。横向科研经费、科研结题基金报销招待费,需提供单位邀请函,公务接待用餐清单(在单位名称处填写经费项目号)、财务票据。
4. 公务接待费结算方式原则上为内部转账、银行转账和公务卡支付。
以上要求自《太阳城app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澳门太阳城app发[2015]42号)发文日起实行。
附件1:公务接待处理笺
附件2:公务接待用餐清单
财务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