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校园卡退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25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办发 [2016] 27号)要求,本着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原则,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毕业生校园卡电子钱包注销、退费工作流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毕业生校园卡将于3月30日注销电子钱包功能。校园卡余额将在4月6日,通过毕业生的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退还。
2、没有招商银行账户的研究生毕业生,名单将在3月31日通过财务处网站发布。请上述学生于3月31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校园卡到卡管中心办理现金退费手续。由他人代办现金退费手续的,请持毕业生校园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3、为配合校园卡余额退还事务,请各位研究生毕业生不要在4月7日前注销个人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
其他疑问请咨询卡管中心,联系电话 : 68915068。
预祝各位毕业生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1、研究生毕业生校园卡将于3月30日注销电子钱包功能。校园卡余额将在4月6日,通过毕业生的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退还。
2、没有招商银行账户的研究生毕业生,名单将在3月31日通过财务处网站发布。请上述学生于3月31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校园卡到卡管中心办理现金退费手续。由他人代办现金退费手续的,请持毕业生校园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3、为配合校园卡余额退还事务,请各位研究生毕业生不要在4月7日前注销个人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
其他疑问请咨询卡管中心,联系电话 : 68915068。
预祝各位毕业生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财务处
2016年3月25日